青年组织获得准令 法庭择日审理18岁投票案

18名来自“18岁投票”组织的年轻人4月初入稟司法审核申請,要求法庭強制政府在今年7月落实18岁投票政策,如今获得法庭发出准令审理此案。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末卡玛(Ahmad Kamal Md Shahid)今天批准起诉人的准令申请,并将在较后择定日期审理此案。

届时三个答辩方,即首相慕尤丁、大马政府和选委会必须陈词。

4月2日,这群来自“18岁投票”的年轻人提出司法审核申请,要求法庭强制答辩人在2021年7月之前把合法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

当时,“18岁投票”(Undi18)代表律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表示,法庭应该让三名答辩方通过证词和法庭文件,陈述他们的理由。

5砂青年也申请审核

另一方面,古晋高庭5月28日也发出准令给5名砂拉越青年,允许他们提出司法审核,以强制政府在今年7月前落实18岁投票制。法庭将在6月20日审理他们的申请。诉方是“Undi Sarawak”的成员,此组织是“18岁投票”组织(Undi18)发起的一项运动。

去年,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向国会表示,18岁投票与自动选民登记制最迟会在今年7月生效。

但选委会今年3月25日却宣布,由于限行令严重影响准备工作,有关政策将展延至明年9月1日落实。换言之,如果紧急状态今年8月解除后即举行第15届大选,年龄介于18岁至20岁的青年或将无法投票,受影响人数约120万人。

在选委会的宣布引来在野党与公民社会挞伐后,达基尤丁今年5月保证,政府会尽量按照原定计划,在7月落实这项政策。(当今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