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外甥女 舅父否认要求审讯

(亚庇28日讯)男子在法庭被控性侵犯自己的外甥女,他否认罪状,要求审讯。

地庭法官诺哈菲查是通过多人视讯软件,上网与在检察司署办事处的副检察司西蒂哈再、在律师楼的被告代表律师和在甘拜园扣留中心的被告进行连线,来审理此案。

48岁的被告乃被控于2019年杪的某天在孟加达甘榜多波本一间民宅的储物室,性侵犯一名14岁女童的下体,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d)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16(1)条文同读。

被告否认罪状,副检察司要求地庭法官择期过堂,不建议被告获保释,因被告与受害者有亲属关系;若法庭允许保释则建议将保释金设在1万令吉。被告代表律师择要求让其当事人获保释,指出被告并不与案件的受害者同住一屋檐下,被告妻子也愿意做担保人。

法官聆听双方陈词后,择定案件于7月22日进行审前管理,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3千令吉按柜金)及妻子做为担保人外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