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坏他人车门 女推销员罚500

(亚庇21日讯)一名女推销员起脚踢向他人桥车,造成车门面对损坏,在法庭面控后认罪的她,遭判决罚款500令吉。

21岁的达杨努鲁莎菲卡乃被控于6月2日傍晚6时30分左右在甘榜里卡士犯下破坏他人财物的罪行,起脚将一名21岁女车主的轿车后门踢坏,造成车身刮损和凹陷,触犯沙巴轻微罪行法令第6(1A)条文。

被告承认罪状,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律师林明俊向推事史蒂芬妮求情,他指离婚的被告育有一名11个月大的小孩,收入仅足以糊口,盼减轻刑罚。

他也说,被告受调查期间遭警方延扣了7天之久。主控官苏西古毕警长则要求判下适当刑罚。

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若被告未缴清罚款,则以1个星期牢狱代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