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夫妇索贿案 辩方申请案交槟高庭审理 法官订1112过堂

(北海12日讯)前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被控利用其职位为妻子周玉清的公司索贿,以及商人彭丽君涉嫌串谋一案周四在北海法庭过堂;辩方律师申请把案件移交槟城高庭审理,法官择订11月12日过堂,聆审这项申请。

林冠英、周玉清及彭丽君今日都没有出庭,仅由律师雷尔代表出庭。

该案件是于2020年8月11日在北海反贪会特别法庭提控,3人全否认有罪,各获批准以5万令吉与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林冠英被控于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身为槟首长与槟发展机构(PDC)理事会主席,在光大28楼滥用职权索取37万2009令吉,以给予其夫人周玉清通过Syarikat 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有限公司,以确保Magnificient Emblem有限公司,献议价值1161万令吉的威中柔府及威南峇都加弯劳工村计划,取得征求建议书,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也可在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周玉清,则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AMLA)下,被控收取三笔总共37万2009令吉的非法款项,触犯3项罪名。

彭丽君则被控在槟州前首长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牴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