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芝欢迎 国外出世婴孩 享马来西亚国籍

拿督刘静芝

(吉隆坡11日讯)沙州前任副首席部长拿督刘静芝欢迎吉隆坡高等法庭,宣判马来西亚籍的母亲与国外配隅,在国外生产婴孩,可享有马来西亚的国籍.

她形容,这是法律界一宗象征性的法庭判决,一名女性在过去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孩子的国籍遭到否决.

身兼斗湖国会议员及亚庇亚庇州议员的拿督刘静芝,是于今天在一篇文告中,如此指出.

“我们赞扬这项迟来的法院判决,因为正义已经得到伸张。对于孩子(在国外出生)在获得教育和医疗保健方面受到影响的马来西亚母亲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解脱。

她重申,对于马来西亚女性来说,这是性别平等的胜利,自从该国从英国独立以来,我们一直在为之奋斗。

拿督刘静芝继说,从现在起,政府必须支持和维护这一性别非歧视原则,自动授予马来西亚母亲在国外出生的孩子的公民身份.

她敦促内政部清除多年前马来西亚母亲提交的积压的儿童公民身份申请。

“根据高等法院的裁决,有关儿童现在应该通过法律自动获得马来西亚公民身份。”

拿督刘静芝继说,在沙巴的一个特殊案例中,孩子(出生在海外)的马来西亚母亲告诉拿督刘静芝,她自 2016 年以来在五年内提交了两次申请,但却没有结果4。

她说:“根据母亲的说法,她的女儿是非公民,无法在她就读的学校享受与马来西亚学生相同的特权。”

拿督刘静芝重申,平等的基本原则已经在联邦宪法第8条第1款中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有权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她说,继 2001 年修正案之后,《联邦宪法》第 8 条第 2 款除其他外规定不得基于性别进行歧视。

“第二项第二部分第 1(b) 节歧视妇女,因为只提到了‘父亲’,没有提到‘母亲’这个词。因此,这与非歧视性条款第 8 条第 2 款不符- 因此需要对法律进行和谐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