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8日讯)一名男子被控拥有和售卖违禁堕胎药,面对两项控状的他俯首认罪后,遭法庭判决罚款共1万4千令吉。
23岁的马克阿布尼在首控状乃被指于2019年11月21日晚上8时30分,在打里卜加裕马当路某公寓的停车场,售卖4粒违禁堕胎药给一名29岁的男子。次控状则指他在相同的时间和地点,非法拥有8粒未经卫生部注册的违禁堕胎药。
两项控状皆指他违反了药物及化妆品管制条例第7(1)(a)条文,抵触相同条例的第30(1)条文,并可在药品销售法令第12(1)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认所有罪状,在向地庭法官乌慕卡栋求情时,盼减轻刑罚,指他因新冠疫情失去了收入,目前也没有工作。来自卫生部药剂执法局的主控官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她指出,上述违禁堕胎药未经卫生部批准注册,服用后或可能导致孕妇失血过多身亡。被告也不具任何药剂专业认证,在我国非法堕胎的行为也普遍不被社会接受。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被告在首控状罚款8千令吉或以4个月牢狱代替,次控状则判决罚款6千令吉或以3个月牢狱代替。(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