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逾20克冰毒 菲男入狱27个月打3鞭

(亚庇25日讯)持有菲律宾护照的男子被控拥毒,对控状供认不讳的他,遭法庭判决入狱27个月兼鞭笞3下。

31岁的莫哈末阿都拉乃被控于2019年11月17日下午1时25分,在沙巴港口的停车场拥有淨重21.51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第39A(1)条文下被判刑。

在该条文下,罪成者可判入狱最少2年,但不超过5年,同时鞭笞不少于3下,但不超过9下。

被告承认罪状后,其代表律师法拉兹温向推事乐芙莉求情,指被告于2019年11月遭逮捕后延扣迄今,已承受足够的惩罚。被告在第一时间认罪,并公开对罪行道歉,承诺不再重犯。 她说,被告与本地人的妻子育有4名子女,过去不曾触犯法律,盼获法庭轻判。

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被捕日算起,服刑后交由移民局处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