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大马卡打疫苗 无证件侍应生入狱3个月

(亚庇25日讯)一名无身份证件的餐厅侍应生使用他人的大马卡接种新冠疫苗,他在法庭共面对3项控状,认罪后遭判决入狱共3个月。

28岁的阿宾再纳尼乃被控于8月12日下午3时26分左右在兵南邦嘉杜文化协会大厦的疫苗接种中心,使用他人的大马卡来接种新冠疫苗,触犯国民登记条例第25(1)(e)条文。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在上述相同时间和地点欺骗一名42岁的接种中心工作人员,出示他人的大马卡谎称自己是34岁的阿斯里凯里,并接种了新冠疫苗,触犯刑事法典第419条文。

第三项控状指他于8月12日早上10时在必打丹一间连锁私人医务所,使用他人的大马卡欺骗一名30岁的女检测人员,进行冠病鼻咽拭子检测,触犯刑事法典第419条文。

案情指受害者接获MySejathera 应用程式通知,指他于8月12日在兵南邦嘉杜文化协会大厦的疫苗接种中心“被接种疫苗”,过后又在9月2日“被接种第二剂疫苗”。受害者也接获通知,指他于8月21日的新冠检测呈阳性反应。

受害者过后连忙联络卫生局说明,强调自己尚未接种疫苗,也没有患上新冠肺炎,并向警方报案,指他的大马卡遭人盗用。

被告承认罪状后,向推事乐芙莉求情,指他接种疫苗是为了更容易遭到工作。他承诺不再重犯,盼获减轻刑罚。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指出被告没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推事遂判决被告在首控状入狱3个月、次控状入狱3个月和第3项控状入狱3个月。3项控状的刑期都从被捕日算起,服刑后交由移民局处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