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鸿俊促沙政府与砂合作 拒绝2012年领海法案

拿督王鸿俊

(本报讯)沙巴州政府受促与其砂拉越伙伴合作,以拒绝2012年领海法案(TSA)。

民兴党副主席拿督王鸿俊昨日在一份声明中指出,重要的是,加强沙巴和砂拉越对其大陆架下边界的管辖权。

他表示,只有在有关沙巴和砂拉越海域边界的《领海法》问题得到解决后,联邦政府才将授予州政府颁发深海捕鱼执照的管辖权的举措得到加强。

他补充,联邦政府允许沙巴拥有深海捕鱼的许可权,这是一项积极的举措。这是自希盟政府开始努力解决与1996年马来西亚协议下婆罗洲各州的权利有关的悬而未决的问题以来强调的21个问题之一。

他说:「然而,在没有适当解决婆罗洲在大陆架上的权利的情况下,本州对深海捕鱼的权利只是通过联邦政府的一封信“授权”,可以随时撤回。」

他指出,泛民兴党的立场是,本州的边界权应符合1954年北婆罗洲(边界变更)法令,其中涵盖大陆架。《领海法》限制沙巴对其大陆架的控制,这不仅受到沙巴和砂拉越政府的反对,也受到吉兰丹的反对。

《领海法》于2012年通过,它概述了我国及其各州从海岸线开始的主权范围。国际法将马来西亚领海限制为距海岸12 海哩(22公里),《领海法》将国家管辖权限制为距海岸仅3海哩(5.5公里)。

王鸿俊指出,这是MA63谈判中尚未解决的四个关键问题之一。其他包括沙巴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

他表示,将深海捕鱼许可证退还给沙巴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民兴党领导的政府推动的,当时联邦政府是在民联政府之下。

他指出,现时沙巴政府只是在跟进 民兴党政府提出的问题,现在正在将所谓的“成就”归功于石油产品销售税、亚洲航空枢纽、六个收集中心、西巴丹岛。

他说:「现在他们声称获得了深海捕鱼许可证。所有这些都是由民兴党发起的,并且是民兴党辛勤工作的证明。」

他希望沙巴GRS政府能做的不仅仅是利用民兴党领导的政府处理所有事务。(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