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7日讯)高庭宣判被控以巴冷刀谋杀邻居的青年罪名成立,判处被告死刑。
戴著防疫口罩的被告在闻判后,没有过多的情绪表现,仅若有所思的低下头接受审讯结果。他过后由庭警上手铐,押送离开被告栏。
高庭法官拿督努查雅在宣读判词时,指辩方假定的案情不足以推翻控方呈堂的证据,未有成功挑起合理疑点。反之,控方已在超越合理疑点的情况下,指证被告如控状所指,遂裁决被告罪名成立。
她说,辩方指被告在案发前,是因为被指强奸了死者女儿的指控,而遭到死者的挑衅和惹怒。双方发生激烈口角,被告才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犯案,并非有意图的杀害死者。
她指出,被告乃手持巴冷刀前往死者住家,与死者在发生口角时未有放下利刀的举动,显示被告已有行凶的准备状态,故遭到死者挑衅和惹怒的假定说法,并不足以成立。
25岁的希比阿兹兰乃被控于2016年12月29日下午1时左右,在古达甘榜拿兰当一间没有门牌的民宅,谋杀42岁的佐丁姚尊宾,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控方在被告否认罪状后,于初审时传召了8名证人出庭供证。被告遭判表罪成立后,被告代表律师传召了2人出庭抗辩,其中一人为被告的囚友,后者曾写下被告口述的案发过程,并将有关的笔录呈堂。
此案是由副检察司凯鲁丁依德里斯负责检控,被告是由科温威查律师代为抗辩。(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