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庭判伪造文件表罪成立 彼得安东尼须出庭自辩

(吉隆坡14日讯)吉隆坡地庭今天裁决,前沙巴基建发展部长彼得安东尼伪造文件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地庭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今天表示,她在聆听、研究和考量控方证人的所有供证,以及各造所提呈的书面证词、授权书及额外口头证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阿祖拉谕令彼得安东尼在明年1月3日至7日自辩。

而彼得安东尼选择在证人栏宣誓自辩。

在这之前,法庭通译员告诉彼得安东尼有3项选择,分别是:保持沉默;在被告栏进行非宣誓自辩,无需面对控方的交叉盘问;或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接受控方交叉盘问。

拟传召七名辩方证人

另外,彼得安东尼的代表律师慕纳瓦卡比尔莫哈末在庭上说,辩方将在自辩程序传召7名辩方证人,包括控方所提供的证人。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则说,若辩方要在自辩程序期间使用证人陈述书,则需在审讯开始的一周前提交。

“我们(控方)也要求辩方在审讯开始的一周前,提供至今尚未呈上的辩护陈述书。”

彼得安东尼也是民兴党副主席兼文那纳(Melalap)州议员。他于2018年5月至2020年9月,民兴党执掌沙巴期间,担任沙巴基建发展部长。

另外面对6项控罪

彼得安东尼去年7月被控伪造文件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68条文及471条文。

控状声称,他在担任Asli Jati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期间,涉嫌伪造一封志期2014年6月9日的信函,误导时任首相纳吉的首席机要秘书,以为那是发自沙巴大学副校长办公室的信函。

若他在第468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罚款或两者兼施;若在第471条下罪成,则可被判2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的审讯从今年4月5日开始展开,控方在传召15名证人出庭供证之后,在9月21日完成举证。

此外,彼得安东尼也于去年6月11日及6月18日,分别面对5项总额875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罪,以及在橡胶小园主发展局(RISDA)1554万5400令吉购买土地失信案中,涉嫌与他人串谋的1项控罪,惟他悉数否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