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没绑安全带 司机罚款200

(亚庇3日讯)一名水管工被控在开车时没有绑上安全带,认罪后遭法庭判决罚款200令吉。

27岁的郑锦隆(译音)乃被控于2016年2月3日早上10时10分在宾达士—兵南邦路开车时,没有遵守绑上安全带的交通规则,触犯陆路交通法令第119(1)条文。

罪成的被告可在相同法令第119(2)条文下,判决罚款最高2千令吉或入狱6个月,或两者兼施。若被告是重犯,则可判决罚款最高4千令吉或入狱12个月,或两者兼施。

被告承认罪状,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律师林明俊代为向推事求情,指被告乃初犯,盼从轻发落。来自陆路交通局的主控官则要求推事依法判刑。

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若被告未缴清罚款则以2个星期的牢狱代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