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反贪官控收贿 移民官员报案 指遭威胁认罪

(吉隆坡11日讯)去年遭反贪会调查并以收取贿赂罪名控上法庭的一名移民局官员,如今报案指他遭反贪会官员威胁认罪,否则将加控数项罪名。

这名被威胁认罪的29岁移民局官员,是于本周一(10日)到雪邦沙叻丁宜新镇警局报案,要求警方介入调查。雪邦警区主任卡玛鲁助理总监受询时,证实接获有关投报,惟基于案发地点是在布城反贪会总部发生,因此案件已交由布城警方负责调查。

根据事主的报案书,他于去年4月1日,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下的3项罪行被控上吉兰丹州哥打峇鲁法庭,当时他不认罪,案件也择定今年7月3日至7日进行审讯。

“2021年11月24日,我接获查案警官的通知,要我于12月2日到布城反贪会总部,当我依时赴约与反贪会监控组主任见面时,对方竟然要我认罪,并且建议5000令吉的罚款,否则,将再加控数条罪名。”

“同年的12月27日,我再次接获通知电话,要我与妻子于今年1月3日一起到反贪会总部时,没想到,他们此次还是威胁我承认罪名,否则,届时不仅是我会被加控数条罪名,妻子也将面控及被拘捕。”

“当时在场的除了查案警官,还有数名官员,即其妻子及包括一名女官员;他们威胁我和妻子,若我不认罪,到时我们夫妻两将被拘捕,并且每人需交付5000令吉担保金及各一名担保人以获得保释。”

“我坚持没有犯法,希望可以将案件交由法庭审讯,但是今天却接获查案官来电,询问我为何没有上法庭?而我上庭审讯的日期是在今年7月3日,因此我决定向警方报案,要求调查涉及威胁我和妻子的的反贪会官员。”

另一方面,布城警区主任阿斯玛迪助理总监受询时说:“事主已被吉兰丹反贪会控上庭,查案警官要求事主向法庭认罪,因为事主还有其他罪行尚待提控。”

他说,全国警察刑事调查局检控与法律组已发出指示,将此案交由反贪会廉正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