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1日讯)被控参与操丑业的华裔男子上诉得直,获高庭改判他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高庭司法专员阿莫拉蒂在宣判时,指控方于审讯时并未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参与操丑业,也无法证明被指进行性交易的酒店客房与被告有直接关联。在证据站不住脚的情况下,她宣判批准被告上诉,撤销被告在地庭的判刑。
67岁的蔡文兴(译音)乃被控与另一名仍在逃的嫌犯,串谋于2017年4月3日早上8时零4分在兵南邦文都善商业区某酒店的客房,以操丑业为目的贩运2名年龄分别21岁及22岁的泰国女郎。
全案审结后,地庭于2020年7月22日裁决控方成功在刑事法典第373(1)条文(协助卖淫活动)下举证,遂宣判被告罪名成立,判决他入狱7年,刑期从判刑日算起。
被告不服判决到高庭上诉,并成功讨回清白,高庭也谕令归还被告的保释金。被告是由张天来律师代为上诉。(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