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跨州收贿控状 移民局官员罚款共7千

(亚庇22日讯)一名移民局官员被控跨州收贿,协助外国人的护照取得出入境盖章,面对两项控状的他改口认罪后,遭反贪污法庭判决罚款共7千令吉。

30岁的沙比宜山苏丁乃被控于2018年5月10日至12月30日之间在仙本那的一间银行,担任柔佛州移民局官员时收贿6千240令吉,以协助一名仲介为外国人的护照取得出入境盖章,同时没有举报遭行贿。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于2019年3月22日至4月7日之间,在相同的银行收贿2千880令吉,以协助一名仲介为外国人的护照取得出入境盖章,同时没有举报遭行贿。

两项控状皆指他触犯反贪委会法令第25(1)条文(不举报遭行贿),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5(2)条文下被判刑。被告承认所有罪状。

被告的代表律师阿德波尼向承审的地庭法官阿布巴卡求情时,指已婚的被告育有3名子女。这是被告首次犯案,在接受调查时遭延扣了13天。他也指被告遭延扣期间,已对罪行感到懊悔,盼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并希望法官对其罪行从轻发落,以罚款轻判。

反贪委会主控官诺山沙隆则指出,被告的罪行涉及国家安全,可能造成国际罪犯或恐怖份子在我国自由出入。被告做为一名移民局官员没有剪恶除奸及廉洁的执行职务,盼依法判刑。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被告在首控状罚款4千令吉或以2个月牢狱代替,次控状罚款3千令吉或以1个月牢狱代替。法官也谕令归还被告的保释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