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被控强奸继女 法庭展延案件过堂

(亚庇4日讯)一名教师被控强奸继女,法庭展延案件过堂,并批准被告保释外出。

该名51岁的教师乃被控于2月15日下午2时许,在哥打马鲁都某甘榜一间没有门牌的民宅,强奸年仅17岁的继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

法庭并无记录被告是否认罪,副检察司谭宝晶要求地庭法官择期过堂,以待化验报告和医检报告出炉,不建议被告获保释。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向法官求情让他获保释,指他患有银屑(皮肤)病和高尿酸,需时常复诊。他没有和继女同住一屋檐下,目前仍然在某学府执教中。

法官经考量后,择定案件于4月27日过堂,允许被告以1万5千令吉保释金和2人担保外出。被告需每个月2次向哥打马路都警局报备行踪,获保期间不得进入受害者所居住的甘榜范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