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驳回前首相纳吉的申请,不允许为SRC案提呈新证据。
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日一致驳回纳吉的申请,即要求提呈前国家银行总裁洁蒂(Zeti Akhtar Aziz)丈夫道菲阿曼的银行资料作为新证据。
另4名法官分别为上诉庭主席罗哈娜(Rohana Yusuf)、马来亚大法官阿查哈(Azahar Mohamed)、东马大法官阿邦依斯甘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以及联邦法院法官莫哈末扎瓦威(Mohd Zawawi Salleh)。
纳吉是于去年12月7日向联邦法院上诉,挑战上诉庭驳回其提呈新证据的申请。
翌日,上诉庭驳回纳吉SRC主案上诉申请,维持高庭裁决,即纳吉在4200万令吉的SRC案7项控罪成立,监禁1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不过,上诉庭允准辩方暂缓刑罚,以待辩方向联邦法院上诉。(当今大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