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芬:违环境法与任意伐木 将面对罚款监禁或兼施

(本报22日讯)在沙巴环境保护法令中,违规作业导致环境受破坏的开发商,将面对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州旅游、文化及环境部长拿督加法里阿里芬表示,沙巴州政府于2017年通过沙巴州环境政策,随后于2019年10月9日批准实施沙巴州环境政策行动计划。

他指出,该政策和行动计划共概述了83项战略和195项行动,其中19项战略和30项旨在保护林区和减少环境污染的行动。

他补充,其部门通过环境保护部,沙巴野生动物局和沙巴公园开展各种计划和活动,旨在根据现行法律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和保护沙巴的森林地区,沙巴林业局并根据1968年林业法令进行管理。

他是今早在州议会口头问答环节上回应里卡士州议员陈历发关于政府如何制定对林区和环境保护的提问时,这麽表示。

阿里芬还表示,在法律方面,环境保护部还根据100公顷或以上的伐木区或人工林开发项目,执行2005年环境保护(规定活动)(环境影响评估)法令,要求提交和批准缓解措施报告提案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估)。他指出,已获得缓解措施提案报告或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批准的伐木或种植园开发区域将被要求遵守环境要求,包括护坡、集水区保护、河流保护、动植物保护、含油量控制和生物质废物控制。

他说:「不遵守规定的开放项目将导致开发商被处以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或罚款金额的50%的罚款。」(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