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为民兴党后盾争回权益” 杰菲里:淨税收数以10亿计

(本报讯)副首席部长兼沙巴立新党主席拿督杰菲里吉丁岸昨日指出,联邦政府须归还予沙巴的40巴仙淨税收,迄今必须是数以10亿令吉计;并谓如果联邦政府要侵占有关沙巴权益,立新党会毫不犹豫地作为民兴党后盾争回有关权益。

他表示,因此,他最近在国会指首相署掌管沙砂事务部长拿督斯里麦西慕所指的「沙巴将在该淨税收制度下获得多5倍的款项」,必须是无损有关规定。

他说:「若按1969年的计算,40巴仙淨税收是2200万,加上每年7.5巴仙增长率,则(称为「1970指令」的)州及联邦政府于1969年达致的决定是联邦政府提供2670万令吉拨款是合理的。

「但是,州及联邦政府应在接下来的1974年重新检讨此款额,但他们却没有这麽做;如果按每年7.5巴仙增长率,则迄今必须是数以10亿令吉计……所以,沙盟并不接受前希盟及民兴党政府所制定的有关款额(去年)增至5200万令吉之水平。」

杰菲里是在亚庇发表的文告中这麽表示。

他说:「如果联邦政府要侵占有关沙巴权益,立新党会毫不犹豫地作为民兴党后盾争回有关权益,毕竟我们都是以『沙巴为先』,但拿督阿兹加曼及慕妮拉等,必须承认他们误解了有关课题。」

他表示,这是因为民兴党籍沙邦加国会议员拿督阿兹加曼等前日在国会指该「1970指令」是「惊人的揭露」,「他只是在演戏。」

他说:「这原本就是公开的文件,民兴党曾执政沙巴27个月,没有理由不知道这项指令。」

虽然如此,他指出,有关事件必须由首相及沙巴首席部长在场的会议来作决定,而不是其他委员会来决定。

尽管沙巴州政府领袖近日连声指联邦政府须归还沙巴40巴仙淨税收的规定依然有效,联邦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前日在国会坚持有关规定已经作废,而依据联邦宪法第112C条文的有关计算法已经不再有效。(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