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民主行动党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促请我国总检察署,马上遣返已在美国遭裁定罪名成立,涉及一马发展公司舞弊案件的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并继续对他和其他涉及的相关人士展开法律诉讼。
林立迎说,黄宗华是一马发展公司案件里的关键人物,面对两项违反美国反贿赂法令和一项洗黑钱控罪,星期五已遭美国法庭陪审团一致裁定罪名成立。
“总检察署根本无需要等待黄宗华针对美国判决用尽法律上诉程序后,才采取行动。”
林立迎针对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的回应,发表文告这么指出。
他说,2019年,黄宗华在被引渡到美国审讯前,已在马来西亚被拘留接受刑事调查,并等待审判。
“之后黄宗华选择被引渡到美国受审,马来西亚的审讯就此被搁置,他的案件不能也不应该再推迟。”
他说,马来西亚有自己的法律制度,依德鲁斯哈伦若允许黄宗华用尽其法律途径在美国上诉,是不是在自我矮化,代表我国法律屈从于美国法律?
“我要强调,马来西亚不是美国的第51个州属!”
林立迎说,依德鲁斯哈伦应该马上将黄宗华遣返,也该下令起诉黄宗华在美国法庭审判期间牵连的其他马来西亚人士。
“其实,总检察署早应该已经开始并完成了对这些人的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