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芙蓉国会议员陆兆福建议研究修宪的特别遴选委员会在1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并在5月底前再次召开国会特别会议,提呈及一次过通过修宪及反跳槽法案。
“届时,马来西亚就有新法令禁止任何跳槽的行为,相信可以恢复选民对国家民主制度的信心,及在第15届全国大选出来投票。”
他也说,行动党推荐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受委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成员,参与所有的法案拟议工作。
建议废除辞职议员5年禁选条款
他今天在下议院特别会议参与2022年宪法(修正)(第3号)法案辩论时,也建议废除禁止国会议员在辞职后5年内不得再竞选国会议席的联邦宪法第48(6)条款。
他说,在前新山国会议员丹斯里沙里尔因为在1986年巫统党争时被开除,他随后在1988年的补选中以独立人士身份上阵,并获得比1986年大选更高的支持率,政府随后修宪,禁止国会议员一旦退党的5年内不可以竞选国会议席。
“我希望这一次的修宪,可以废除这条款,这样才能真正的还政于民。”
“原则上,一个人有跳槽权利,如果有关议员认为党犯错可以离开就辞职,举行补选,如果他可以信服选民就可以重新受委,但大前提是必须废除这项条款。”
他说,行动党是跳槽的受害者,从行动党1969年开始,当年的选举近乎一半的议员跳槽,行动党成为受害者,几乎每一次反对党都是跳槽受害者,包括伊党及巫统。他说,已故全国主席加巴星临终前也在争取反跳槽法令。
他续说,联邦宪法修正案第10(3)(a)条款太广泛,万一未来执政党再拟新法令来牵制国会议员,那就很危险,因此他今早与其他反对党国会议员与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会面,同意寻找一个更谨慎的共识来拟反跳槽法令。
“他也认为第10(3)(a)条款必须在遣词用字更谨慎,以确保只是针对国会议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