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处理买车为饵行骗 男子罚款4千

(亚庇14日讯)一名自雇男子以可协助处理买车事务宜为饵,欺骗他人缴付款项,他在法庭面控认罪后,遭判决罚款4千令吉。

32岁的沙菲益隋米乃被控于2020年11月23人至2021年3月10日之间,在兵南邦某住宅花园欺骗一名42岁的男子,谎称能协助处理购买车辆事务,诱使对方缴付了5千零50令吉,并存入了被告的个人银行户头,触犯刑事第417条文。

被告承认罪状,向推事乐芙琳求情,盼获轻判。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

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被告若无缴清罚款则以12个月牢狱代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