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天发出准令给蚊型脚车死亡车祸案司机沈可婷,以让辩方上诉。同时,上诉庭也批准沈可婷保释。
上诉庭三司今早允许,沈可婷以1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的条件,保外候审。
现年27岁的沈可婷原本正在监狱服刑。
2017年2月18日凌晨时分,柔佛新山内环公路靠近玛目地亚坟场路段,发生一起死亡交通意外。沈可婷驾车撞上一批骑蚊型脚车的青少年,酿成8死8伤的悲剧。
根据警方当时的说法,大约30名13岁到17岁的少年在上述路段骑蚊型脚车,结果沈可婷驾驶日产Almera轿车撞上他们。
沈可婷因而被控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新山推事庭此前两度裁定沈可婷罪名不成立,但新山高庭上周推翻推事庭裁决,改判沈可婷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即日起监禁6年,罚款6000令吉,吊销其驾驶执照3年,并将罪名记录在其驾驶执照上。
当时,高庭法官阿布巴卡(Abu Bakar Katar)也拒绝沈可婷暂缓行刑,并把沈可婷即日收监。(当今大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