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公众在注册服务项目时,因必需填写个人资料,而让一些单位有机会掌握个资甚至滥用,进而提高个资外泄的几率。
不过,全国警察商业罪案调查局副总监(网络罪案与多媒体调查)维克多高级助理总监否认,政府部门出现资料外泄的投报。
但是,他说,一旦接到投报,警方将援引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第4(1)条文,开档调查。
他是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针对日前发生的2250万名国人个人资料外泄事件,以及再三发生个资外泄事件时,这样指出。
他说,公众在注册服务项目的过程中,分享个人资料,难以避免遭特定单位滥用。
他举例,当公众要注册某项服务项目或购买东西时,需提供个人资料,如全名、住址、工作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络号码、信用卡号码,这让某些单位有权获得公众的资料。
这也是继去年9月爆出的“400万国民个资传外泄”事件后,再次发生另一宗个资外泄的事件;更有传闻指两宗事件是同一方主谋操纵。
媒体去年揭发一个被指是国民登记局的数据库据,在一个著名的数据库市场论坛上出售,其中包括400万名大马人的个资,但是,当局否认个资外泄的消息。
报道指出,这数据库包含400万个通过为“我的身分”(MyIdentity)系统创建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而从内陆税收局官网获取的大马人个人数据。
同一名卖家还开新帖,出售选举委员会资料库,当中有80万2259人的个人资料,卖价是2000美元(约8780令吉)。
在最近的事件中,数据库卖家更声称拥有国民登记局的数据,掌握1940年至2004年人口中的2250万名国人身份证资料,还提供20个个人资料项目。
卖家为了证明资料是真的,还上载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的个人资料与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