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驳罗斯玛上诉 砂校电供案依期707下判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试图撤销砂校电供案的努力再度遇挫,联邦法院三司今天一致驳回她的上诉。

如此一来,高庭得以根据原订的7月7日下判。

这次的联邦法院三司以莫哈末查华威(Mohd Zawawi Salleh)为首,其他承审法官是王南吉(Vernon Ong Lam Kiat)和(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

罗斯玛之前以主控官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的委任有问题为由,要求法庭判她的砂校电供案无效。

不过,罗斯玛于去年9月和12月,分别在高庭和上诉庭败诉。(当今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