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沙巴法律协会昨日就沙巴40巴仙淨税收事宜入禀亚庇高庭申请司法检讨,寻求宣判联邦政府未在1973年与沙巴州政府进行第二次检讨该淨税收款额是违反联邦宪法的。
该协会列联邦政府为唯一答辩人,并寻求志期今年4月20日有关沙巴淨税收的宪报无效,以公布联邦政府在1974年至2021年期间,拖欠沙巴应享有的该款额。
起诉方寻求宣判答辩方须在宣判日算起的30天内与沙巴州政府重新谈判1974至2021年的淨税收课题,并在90天内作出决定。
该会是于昨午4时透过法庭在线系统入禀。沙巴法律协会主席陈权芳过后向报界透露这项消息。
据指出,该会寻求联邦政府对沙巴履行在联邦宪法第112C条和第10附表第V部分规定的该淨税收权利,因为不进行检讨是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12D条第 (1)、(3) 和 (4) 节所规定的联邦政府之宪法责任。
诉状指出,联邦政府未支付沙巴每年应享有的款额,违反联邦宪法第13条规定的基本权利。
起诉方认为本身拥有法定权力提出是项司法检讨,理由是这项法律行动旨在「维护正义,而非以自身或会员的利益为考量,不受恐惧或恩惠影响」,以及「在所有与法律相关、附属或附带的事务中保护和协助大眾。」
这是沙巴就该课题提出诉讼的第二个组织。
沙巴希盟的12名国州议员于本月3日就相同课题集体兴讼,寻求宣判沙巴享有40巴仙淨税收,以及联邦政府必须遵守及履行这项规定。
这批起诉人一致该将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
他们是援引联邦宪法第112C条文第2(1)节,以及第10列表第4部份,列联邦政府及沙巴州政府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认为有关规定迄今依然有效及必须加以履行,以及公布有关淨税收的计算数据。(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