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0日讯)一名因触犯交通法令而遭通缉的青年,在法庭被控没有携带大马卡上街,认罪后遭判决罚款3千令吉。
25岁的拉末沙礼貌乃被控于2021年1月6日傍晚6时50分,在实邦加亚庇工业园东区的路旁,没有携带大马卡上街,违反国民登记条例第25(1)(n)条文。
案情指被巡警截查的被告无法出示大马卡后,遭押往警局调查。警方调查发现,被告因触犯交通法令而遭法庭发出逮捕令。
被告承认罪状,向推事史蒂芬妮求情,盼对初犯的他从轻发落。主控官苏西古毕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判刑。
推事遂判决入上述,被告若无缴清罚款则以6个月牢狱代替。(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