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境非法捕鱼 42越南渔民认罪

(亚庇1日讯)大马海事执法机构今天一口气提控42名闯境非法捕鱼的越南渔民,他们全都承认罪状,案件展延判刑,以待控辩双方达成“认罪协商”共识。

被控的42名越南渔民年龄介于22岁至62岁之间,控状指他们于6月11日中午12时35分左右,在距离古达灯火楼以东北方向106海哩的海域,驾驶一搜灾国外注册的渔船,并且没有获得大马渔业局总监的批准下进行捕鱼活动,触犯渔业法令第15(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5(a)条文下被判刑。

他们的控状也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法庭翻译员是用越南语向他们宣读控状,42名被告分开3组出庭面控,他们皆承认罪状。

众被告的代表律师阿哈费兹告诉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他将致函检察司署申请“认罪协商”,盼展延判刑。来自海事执法机构的副检察司努伦拉蒂花没有异议。

法官遂展延案件至8月29日判刑,所有被告遭延长扣留。她也谕令查案官确保年长的被告,获得监狱局进行健康检查,并提供适当的药物。(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