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匿藏贼赃 无证男入狱半年

(亚庇12日讯)无证件男子购买失窃手机,他在法庭被控蓄意匿藏贼赃后承认罪状,遭判决入狱6个月。

26岁的山沙希赛慕丁乃被控于7月26日午夜12时54分左右,在亚庇敦法史蒂芬路的码头,蓄意匿藏一部失窃的手机,并知悉为贼赃,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

案情指一名值夜班的男护士于2月28日早上向警方报案,指他在里卡士妇孺医院停车场停放的桥车,遭人偷去车内的财物和轮胎。

警方于案发5个月后逮捕被告,并起获他以150令吉购得的一部失窃手机。男护士过后凭借与女友合照的手机保护屏幕,认出是自己失窃的手机。

被告承认罪状,向推事乐芙莉求情,盼获轻判。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判刑,指出被告没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被捕日算起,服刑期满后交由移民局处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