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17吋巴冷刀上街 罗里司机否认罪状

(亚庇讯)一名罗里司机无法给予合理解释为何于凌晨时分携带巴冷刀上街,他在法庭面控后否认罪状,遭拒绝保外候审。

36岁的艾维申基翁乃被控于8月11日凌晨2时许,无法给予合理解释为何在亚庇甘榜双柏莱,携带一把长约17吋的巴冷打上街,因而触犯腐蚀性、爆炸物品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

被告否认罪状,副检察司谭宝晶要求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择期过堂,不建议被告获保释。她指出,被告在遭警方截查时曾试图逃跑,若允许获保释有很大弃保风险。

她也指出,被告是警方列为通缉的人物之一,并涉嫌一宗发生在哥打马鲁都的建筑物内偷窃案。被告则要求获保释,同时声称该宗偷窃案已经结案。

地庭法官在审阅控方文件后,择定案件于9月19日过堂,不允许被告获保释,因为被告是通缉犯,除非被告能向法庭证明有关偷窃案已结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