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国会妇女、儿童及社会发展事务特别遴选委员会主席阿莎丽娜指出,该特委会有意提呈私人法案以修改宪法,让马来西亚母亲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也能获得公民权。
不过,她也担忧该私人法案会否“看到曙光”,除非是获得国会议员的支持。
她发表声明指出,国会议员在早前曾达成一致,历史性通过了反跳槽法修宪案。
“如果现在我们再提出一项修宪案,对联邦宪法进行小幅修正,以允许不论是父母双方在海外出生的子女都能获得公民权,我相信我们还可以再一致的通过。”
“如果说跳槽是不公正和不道德的,那么,让成千上万无国籍孩童处于困境,也是不公正和不道德的。”
高庭在去年9月裁决,大马女公民在海外产下的孩子可自动获得公民权,不过,政府上诉后,上诉庭在今年8月推翻高庭的裁决。
上诉庭是以2比1多数票裁定,大马妇女与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无权依法成为大马公民。
上诉庭法官卡马鲁丁推翻高庭的判决指出,联邦宪法第二部分第二附表阐明的“父亲”字眼意指生物学父亲,不能延伸到含括母亲或父母。
他指出,虽然高庭裁决援引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允许大马籍母亲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自动获得公民权,并裁定第 1 (b)条款中 “父亲”字眼的诠释必须含括母亲。
但是,第14(1)(b)条款中的“父亲”及其第二附表的相关条款是清晰明确的,不能诠释为包括“母亲”。
“唯有国会才能修改宪法,法庭不能修改宪法。法庭不能随心所欲地更改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