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讯)政府已议决以替代刑罚取代强制死刑,并会在来临10月的国会会议第一周,提呈法案废除强制死刑。
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透露,政府原则上已经同意以替代刑罚,取代34项罪行的死刑,并暂停处决1337名死囚。
他今日发文告说明,这34项罪行包括11项强制死刑罪行、《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的一项罪行,和另22项可酌情量刑的死刑罪行。
“政府已经敲定以替代刑罚,取代强制死刑罪行的政策。”
订10月4日提呈一读
根据文告,由旺朱乃迪为首的“探讨替代强制死刑特委会”,是于今年9月6日和13日举行两场会议后,达成上述决定。
旺朱乃迪透露,这个特委会将向内阁提呈内阁备忘录,以便在国会提呈相关法案前,取得内阁批准。
他说,以替代刑罚取代强制死刑罪行的法案预计会在10月4日提呈一读,并在11月22日提呈二读,视国会会议时间表而定。
据他指出,特委会会议的出席单位包括了内政部、卫生部、国防部、贸工部、环境部、监狱局、警方和总检察署;而政府也会在近期内,向国会议员汇报有关政策。
“在此事上,政府一直坚定推动一个更为公平的法律,并在鞭笞和死刑课题上更富有同情心。”
国会下个会期将从10月3日开始,直到11月29日结束。
目前,《刑事法典》和《1971年 军火(增刑)法令》中分别列有9项及2项强制死刑罪行,包括谋杀、开枪、向元首宣战、发动恐怖行动导致他人死亡。
至于其余罪行,则交由法庭酌情量刑,包括《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