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酒店经营淫窟案审结 两被告命运12月揭晓

(亚庇13日讯)“亚庇酒店经营淫窟案”审结,法庭择定12月13日宣判审讯结果。

地庭法官阿兹丽娜是在辩方完成传召7名证人出庭抗辩后,择定上述宣判日期。

57岁的郑良兴(译音)和49岁的郑添泉(译音)乃被控于2017年11月23日晚上8时44分左右,共谋在亚庇亚庇商业中心某酒店的2楼经营淫窟,触犯刑事法典第37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73(2)条文下被判刑。他们的控状也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另外,郑良兴也被控于相同的时间和地点,为19名非法移民提供庇护场所,触犯移民法令第55E条文。

控方在两名被告否认罪状后,于初审时传召了共20名证人供证,力指被告罪行。两名被告遭地庭判决表罪成立后,出庭极力抗辩,以讨回清白。

此案由来自移民局的副检察司阿里夫阿兹努丁负责检控,两名被告是由陈德明律师代为辩护。(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