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1日讯)高庭驳回一名男子申请减刑,维持地庭判决他性侵犯女童罪成,入狱8年兼鞭笞2下的刑罚。
32岁的罗杰贾米鲁斯乃被控于2019年7月26日晚上9时许,在兰瑙昆达山某甘榜屋抚摸一名9岁女童的下体,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案件审结后,地庭于2021年4月22日宣判被告罪成,刑罚如上述,刑期是从判刑日算起。
被告不服判决到高庭上诉,在申请减刑的同时,也要求把刑期改以从被捕日算起。副检察司阿菲克阿古斯则告诉高庭法官,此案于初审就传召了6名证人供证,表罪成立的被告也出庭抗辩,案件经过全面的审讯,罪成的被告不应获减刑。
高庭法官拿督陈赐荣聆听上诉方和答辩方的陈词后,宣判地庭的判决正确无误,不宜干扰,遂驳回被告的减刑申请,维持地庭原判。(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