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讯)一名来自砂拉越的无业男子,被控对第二任妻子刑事恐吓,他否认罪状,要求审讯。
49岁的江豪兴(译音)乃被控于11月29日晚上7时30分左右,在碧华莉住宅区的某公寓单位对妻子刑事恐吓,恫言将对方致死,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
被告否认罪状,主控官艾伯巴希林警长要求高级助理主簿官阿京律佐择期过堂,不反对被告获保释,但要求提高保释金,因被告和受害者是夫妻关系。
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律师林明俊则要求高助主簿官减低保释金,指出来自诗巫的被告与前妻(第一任妻子)育有2名子女,并且需承担赡养费。被告与受害者则育有2名仍在求学的子女,盼减低保释金。
高助主簿官经考量后,择定案件于下个月17日过堂,允许被告以3千令吉保释金及1人担保外出。(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