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明丰:没有绝对自由 议员须守宪法守党规章

拿督潘明丰州议员

(山打根十八日讯)丹绒巴拔区州议员兼沙巴民主行动党主席拿督潘明丰,今日就前法律部副部长拿督玛丝艾米雅蒂·山苏丁于昨( 12 月 17 )日发布的声明,表示对她的观点表示不同意。

他说,我不同意应拥有绝对的自由,无论是个人、政党还是国家,这种情况只能等同于无政府状态。

他也说,就马来西亚国会议员而称述的这个情况,拿督玛丝艾米雅蒂·山苏丁提到的国会议员们是来自各政党的成员。每一方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并由 ROS 批准。当然,每个政党的国会议员也必须遵守马来西亚宪法,作为其党候选人的有关议员应遵守该党的规章制度。

拿督潘明丰认为,一名国会议员是没有绝对的自由,选择做他认为正确的事情,并且他必须服从所有的规则。

他强调,联邦法院乃是马来西亚的最高法院,它裁定了国会议员没有绝对的结社自由作为国会议员。 他不能在任何特定政党下当选后跳党,这将视为背叛政党和有关选民委托的行为,宪法规定的绝对自由只适用于个人。因此,国会议员必须遵守其政党的规章制度。任何与他或她在政治选举中所代表的政党脱离的人都将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或面临有关政党可能对他或她采取任何相应行动。

他说,马来西亚宪法已被修改,如果她或他已从政党辞职,而该党且认为其国会议员已经退党,则可以腾出国会议员的席位。

他形容,以政党之间的谅解备忘录进行这种合作,通向独裁道路的说法只是她自己的想象,实属荒谬。这个由多元种族、伦理和宗教组成的美丽马来西亚正面临危机。正需要一个好的政治方案,来解决多年来由不择手段的个人利益集团,造成的不稳定情况。

拿督潘明丰表示,我们目前就像处于十字路口,国家面临分裂情况,经济也不景气,人民正在饱受折磨,政治领导人和政党都急需解决这些问题。

“各个政党都有权在法律范围内为国家的利益做决定,虽然谅解备忘录在法律上没有约束力,只要符合能让马来西亚获得更大的利益,它有助于将各政党从不同利益的政治鸿沟中团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