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法协:虽然仅2年 州元首新任期未违宪

敦朱哈马希鲁丁

(本报讯)沙巴法律协会主席陈权芳昨日指出,虽然敦朱哈马希鲁丁的州元首新届任期只有2年,但并未违反州宪法。

他表示,州宪法有关条文提及的州元首任期「应是4年」,其实并非硬性规定有关任期必须是4年,而是旨在说明不可超过4年。

他是在亚庇接受记者访问时这麽表示。

陈权芳指出,纵然有人要针对有关课题提出投诉的是州元首本身,但州元首已接纳2年的新任期。

他说,其实,砂拉越州元首敦泰益玛穆也于今年初受委延长任期2年。

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于本月23日在国家皇宫举行的仪式上颁发延长2年任期委任状予朱哈。朱哈订于明年1月1日宣誓就职第4届任期。他不仅是沙巴史上第一人连任4届州元首职,最新任期也是罕见的只有2年。

现年69岁的朱哈是自2011年1月1日起获委任该职,并在州议会于2018年通过修正沙巴州宪法,废除州元首两届任期限制后续任第三届,并于本月卅一日届满。

较早时传出,除了朱哈,也传出两任前任首席部长丹斯里慕沙阿曼及丹斯里百林吉丁岸,以及前任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阿敏亦有可能受委该职。(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