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7日讯)一名少女惨遭继父、继叔父和继叔公强奸,而该名继父也被指强奸自己的亲生骨肉,3名长辈先后在法庭面控,他们皆否认各自所面对的控状。
该名56岁的继父是一名建筑劳工,首三项控状指他分别于8月某晚10时许、9月某晚10时许和10月的某晚10时许,在实邦加地区一间民宅强奸14岁6个月大的继女。
第四项控状指他于10月的某晚10时许,在相同地点强奸14岁8个月大的女儿。第五项控状则指他于11月28日晚上10时许,在相同地点强奸同一名女儿。5项控状皆指他触犯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
第六项控状指他于8月某晚8时许,在相同地点意淫揉挤继女的胸部,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24岁的继叔父是一名理发师,他被控于4月的某晚11时许,在相同地点强奸上述14岁6个月大的继侄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6条文。
54岁的继叔公是一名建筑劳工,他所面对的4项控状分别指他于2018年2月某晚10时许、2019年8月某晚10时许、2020年6月某晚10时许和2021年9月某晚10时许,在相同地点强奸上述14岁6个月大的继侄孙女。4项控状皆指他触犯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
3名被告先后否认所有面对的控状,副检察司林世泉要求地庭法官诺哈菲查择期过堂,不建议被告获保释,因3人与受害者有亲属关系。
该名继父则向法官要求情,盼获保释,但遭法官拒绝,并择定他的案件于下个月30日过堂。该名继叔父因只持有出生纸证明,而遭法官拒绝保释,并择定他的案件于下个月30日过堂。
否认罪状的继叔公要求与家人会面,以便商讨保释事宜。法官遂择定被告的案件分别于下个月27日和30日过堂。(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