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30日讯)3名男子疑涉嫌感情纠纷,将一名青年殴打致重伤,他们在法庭被控后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被控的3人分别为26岁的纳依尔纳兹米尔(客货车司机)、26岁的尤斯海里(销售员)和21岁的哈尼尔阿塔夫汉。
控状指他们于7月30日下午4时许,共谋在路阳昂沙路的地区,蓄意以头盔严重致伤一名26岁的青年,若被告有意将头盔当武器使用,可导致受害者丧命,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26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的第34条文同读。
3名被告是由蓝星律师、提摩迪道勿律师和温莉珍律师代为辩护,所有被告否认罪状。副检察司阿里英兰要求地庭法官诺哈菲查择期过堂,建议将被告保释金各设在5千令吉。
蓝星律师则向法官求情减低保释金,指出3名被告之前皆获警方口头保释外出,并前来法庭面控,弃保风险甚低。
法官经考量后,择定案件于下个月25日进行审前管理,允许被告各以4千令吉保释金和2人担保外出。被告需在每个月的第二和第四个星期四,到亚庇警局报备行踪。(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