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加速外劳聘雇程序 内长:最迟3天批准

(吉隆坡10日讯)政府简化和加速外籍劳工聘雇程序,雇主可根据需求提出申请,而当局将在最迟3天有条件批准雇主的申请。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披露,为了满足各领域对于外劳的需求,政府同意落实放宽外劳就业特别计划。

他说,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周二主持的外劳管理特别会议议决,通过放宽外劳就业特别计划将允许雇主根据本身的能力和所需的人力,直接从15个外劳来源国进行聘雇,取消就业和配额资格等先决条件。

“雇主在提出申请后,政府会在最迟3天批准申请,意味着最快一天或两天就会批准,最迟也会在第三天批准雇主的外劳聘雇申请。”

“这是有条件批准,意思是会先行批准,再来对雇主的申请进行详细审核。”

赛夫丁是在外劳管理特别会议后,联同人力资源部长西华古玛召开新闻发布,说明政府最新外劳政策。

他也表示,尽管政府放宽外劳聘雇程序,但雇主依然需要遵守《1955年雇佣法令》,尤其是今年起落实的第60K条文。

“此条文胪列出雇主须遵守的雇佣事项,包括提供最低薪金、每周工作时长、缴付社会保险等。”

他说,政府希望通过此计划,能够协助雇主解决人手不足的燃眉之急,进而带动国家经济复苏,尤其是对今年首季度经济带来显著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