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携带破门工具上街 建筑劳工入狱3个月

(亚庇19日讯)一名建筑劳工无法给予合理解释,为何携带破门工具上街。他在法庭被控后俯首认罪,遭判决入狱3个月。

27岁的阿兹敏鲁托乃被控于本月15日下午1时50分左右,在亚庇某商业与购物广场拥有破门工具,包括短刀、折刀、电工刀、测量器具、螺丝起子和手电筒等,并且无法给予合理解释为何携带这些物品上街,触犯轻微罪行法令第18(e)条文。

罪成者在上述条文下,可判最高6个月的监禁。案情指警方于2022年12月28日接获一名货卡车车主报案,指他置放在车斗的工具不翼而飞,损失约2千800令吉。警方经明查暗访后,于本月15日将被告逮捕。

被告承认罪状,向推事史蒂芬妮求情,盼减低牢刑。主控官苏西古毕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被捕日算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