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按摩師偷竊顧客新元,監禁8個星期罰1千

(亞庇10日訊)一名女按摩師被控偷竊顧客的新元,對控狀俯首認罪的她,遭法庭判決入獄8個星期兼罰款1千令吉。

26歲的希蒂諾哈妮絲乃被控於本月1日下午4時許,在亞庇市中心某商場的一間按摩中心,偷竊一名汶萊籍男子50新元的紙鈔,觸犯刑事法典第380條文。

案情指出受害者完成按摩服務後,發現其手袋遭人移動,之後發現裡面的紙鈔遭人偷走。

有關的紙鈔包括新元、汶萊元和馬幣,共計約2千300令吉。警方過後於次日傍晚逮捕被告協助調查時,起獲數張新元、汶萊元和馬幣的紙鈔,受害者隨後成功認出其中的50新元是屬於他被偷走的紙鈔。

被告承認罪狀,向推事祖姚米求情輕判。主控官哈米迪韓查警長則要求推事依法嚴懲,指被告是該按摩中心的員工,受害者在此案蒙受損失。

推事經考量後,判決如上述。被告的刑期從被捕日算起,若未繳清罰款則以4個星期的牢獄代替。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