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十一日讯)根据记录,2019年至2025年期间,马来西亚非穆斯林公民与外籍配偶共有55,458宗婚姻登记,其中中国和越南籍配偶人数最高。
上述数据是根据国民登记局在过去七年里,依据《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所收到的登记记录。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表示,中国和越南是外籍配偶人数最多的五个国家之一,另外三个国家分别是新加坡、泰国和印尼。
赛夫丁透过国会网站发布的书面回覆中提到:「总体而言,这五个国家在55,458宗马来西亚非穆斯林与外籍人士的婚姻中,占了36,066 宗。」

他是针对峇吉里区国会议员陈泓宾的提问作出回答。
陈泓宾询问关于2019年至2025年7月期间,马来西亚非穆斯林与外籍新娘/新郎的前五大来源国统计数据。
关于外籍配偶的工作权利针对改善外籍配偶权利以维持家庭生计的过程,赛夫丁表示,国家的移民政策与执行受限于《1959/63年移民法令》及《1963年移民规例》,这些法规对外国人在大马的入境、停留和活动设有管制。
长期社交访问签证 (PLSJP): 根据规例第 11 条,大马公民的外籍配偶有权申请「配偶组别」的长期社交访问签证,以便合法在大马居留以与家人团聚。
工作权限: 原则上,PLSJP 并不自动赋予工作许可,因为该签证的目的是为了家庭团聚而非就业。
改善措施: 作为基于家庭福利的改进措施,政府允许 PLSJP 持有人向移民局申请工作背书(Endorsement to Work)。
当局将根据个案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安全性、背景、工作类型以及是否遵守移民和劳工法。他补充说:「这项许可是有条件的,只要婚姻状态依然合法有效,即可续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