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22日訊)一名羅里司機疑不滿柴油的加油量上限為50公升,而與加油站的職員發生口角,過後在油泵附近撒尿。他在法庭面控後俯首認罪,遭判決罰款25令吉。
46歲的關家寶(譯音)乃被控於4月14日傍晚5時42分左右,在甘榜里卡士一間加油站的油泵附近撒尿,觸犯輕微罪行法令第6(1)(d)條文。
案情指被告在上述加油站添購柴油時,不願接受加油量上限為50公升,並與加油站的職員發生口角。被告過後走到油泵附近撒尿,並在離開前説了辱駡性的話語。加油站的職員過後向警方報案,警方隨後於4月16日成功將被告逮捕法辦。
被告承認罪狀,向推事麥樂琳凱萬求情,盼減輕刑罰。主控官尤斯迪巴斯里警長則要求推事依法嚴懲,以儆效尤。推事遂判決如上述,被告若未繳清罰款則以3天的牢獄代替。
為確保國家燃料供應充足,政府在本月落實限制交通工具的柴油購買量,每次添油最多50公升,受影響的包括公共交通工具、貨運車及私人通途車。重量不超過3噸的公共運輸和貨運車輛,每次限購100公升;超過3噸的貨運車輛,每次最多150公升。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