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居家服刑上诉|纳吉续坐牢至刑满

(吉隆坡2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撤回此前入禀上诉庭,要求对高庭驳回其寻求核实有关居家服刑特赦附录的裁决进行司法检讨申请的上诉。

随着撤回上诉,被裁定挪用4200万令吉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的纳吉,将在加影监狱完成余下刑期。

根据媒体今天获得Shafee & Co律师事务发出志期4月2日的通知,表明终止及撤回上诉,同时不保留重新入禀的权利,不涉及任何与费用相关的裁定,也没说明撤诉理由。

上诉庭副主簿官阿蒂拉在4月14日记录这项终止通知,并撤回纳吉的上诉通知。

纳吉自2022年8月23日起在加影监狱服刑,此前他因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被判处12年监禁并罚款2亿1000万令吉,之后在上诉庭和联邦法院上诉阶段仍维持原判。

不过,纳吉于2022年9月2日向特赦局提出申请,特赦局将其刑期减至6年,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

高庭在去年12月22日驳回纳吉的司法检讨申请,即要求辩方核实一份据称于2024年1月29日发出的“特赦附录”是否存在,这项谕令允许纳吉以居家服刑完成余下的刑期。

法官陆意清裁定,该特赦附录并未在2024年1月29日举行的第61次特赦局会议上进行审议或表决。

在去年8月13日,联邦法院驳回总检察署就上诉庭关于该特赦附录的裁决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并将此案退回高庭,由一名新法官承审案件实质内容。

当时,纳吉寻求法庭颁布职务履行令(mandamus order),要求答辩人确认并公开一份据称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文件的存在。

他将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以及马来西亚政府列为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