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认非法持有海龟蛋|被判监禁18个月罚款5万

(山打根11日讯)一名外籍男子承认自己非法持有490颗属受保护物种的海龟蛋,因此遭山打根地庭判处18个月监禁及罚款5万令吉。

无任何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的玛南赛邦(Manan Saibung),于周四(11日)被提控上山打根法庭,并在法官罗斯琳达面前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在6月7日下午5时50分左右,位于山打根某商业场所前方的路边,发现被告非法持有490颗绿蠵龟(Chelonia mydas)和玳瑁海龟(Eretmochelys imbricata)的蛋。

涉案的这两种海龟均被列入《1997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1附表第1部分第8项和第9项,属于完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被告抵触1997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41(1)条文,一旦罪成将面临最低5万令吉,最高25万令吉罚款,以及监禁1至5年。

最终法庭判处被告监禁1年又6个月,以及5万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10个月监禁取代。

此外,法庭也下令被告,在服刑期届满后,须移交给大马移民局采取进一步行动。

本案由沙巴野生动物保护局(JHL)的主控官普里姆斯负责检控,而被告并未聘请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