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23日讯)沙巴州议会今日以多数票通过《2026年县长、原住民酋长及村长法案》,为县长、原住民酋长及村长的委任、职责、津贴、行为规范及终止服务建立完整法律框架。
沙巴州地政及房屋部长拿督莫哈末阿里芬提呈上述法案时表示,新法案将取代过去零散的行政安排,以明确的法律制度强化基层传统领袖的角色。
根据法案,部长可依据县官建议委任县长、原住民酋长或村长;若相关人士因无法履行职务、破产、触犯刑事或原住民习俗法、行为失当,或不再居住于受委地区,其委任可被终止。
此外,法案也规定县长、原住民酋长及村长须代表社区、协助政府处理民生福利事务,并配合县官、政府机构及地方政府执行行政工作。
阿里芬说,新法案明确区分行政职能与司法职能,除非另获委任为原住民法庭长老(Tetua),否则不得兼任司法职责,以避免行政与司法权责重叠。
此外,法案也规范基层领袖的津贴与福利、汇报责任及利益冲突限制。现任县长、原住民酋长及村长可继续履职至任期届满,除非依据新法被终止委任,以确保基层行政运作不会因制度转换而出现空缺。
他强调,州政府推动这项法案,并非为了改变或削弱传统基层领袖的地位,而是希望透过更完善的法律制度,赋予他们更明确的法律认可,使整个制度更加有序、透明及具问责性。
“这项法案共设有8项条文,涵盖法令生效、名词定义、委任与终止委任、职能职责、津贴福利、部长行政权力、利益冲突限制,以及过渡安排等内容。”
另外,担波罗里区州议员拿督斯里马迪乌斯丹高建议州政府在全州设立村级行政中心,作为村长办公地点,并设立原住民法庭审讯室及发展行动室,以加强基层行政管理。(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