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女信徒罪成|79歲僧侶入獄4年

(亞庇13日訊)法庭宣判被控非禮一名女信徒的寺廟僧侶,罪名成立,判處他入獄4年。

該名在犯案時年齡為79歲的僧侶,是被控於2024年2月29日,在亞庇一間寺廟使用刑事暴力非禮一名31歲的女信徒,觸犯刑事法典第354條文。

被告否認罪狀後,副檢察司雅花安池漢於初審時傳召了共6人出庭供證,力指被告罪行。被告遭判決表罪成立後,傳召2人出庭抗辯,全案審結。被告當時是由已故的林雅莉律師代為辯護。

推事萬法拉法麗查在宣判時,指控方已成功在超越合理疑點的情況下,指證被告犯下如控狀所指的罪行。被告在抗辯時,未對控方呈堂的證據挑起疑點,遂裁決被告罪成。

被告的辯護律師羅尼兹拉過後向推事求情,指被告年事已高,盼對初犯的被告從輕發落。副檢察司雅花安池漢則要求推事從重量刑,指受害者當時尋求宗教方面的精神治療,但被告卻濫用了受害者對被告的信任,犯下人神共憤的罪行。

她說,被告做為一名寺廟的僧侶理應給予信徒保護,並維護信徒的尊嚴,而不是剝削信徒對自己的信任。此類濫用宗教信任的行為,應判下具有阻嚇作用的刑罰。

推事經考量後,判決如上述,被告的刑期從判刑日算起。

被告的辯護律師過後申請暫緩執行刑罰。推事批准申請,並將被告的保釋金增至7千令吉,以待他到高庭針對判決進行上訴。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