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沙巴立新党主席拿督杰菲里吉丁岸週六呼吁联邦与州政府立即且果断落实联邦宪法第112C条及第十列表第四部分所赋予的沙巴40%净税收入权利。
他也敦促以国家层面的政治与行政领导力结束在此事件上的长期拖延。
他说:“宪法对计算方式已有明确规定:联邦从沙巴取得的净收入,超过1963年基准净收入的部分,沙巴应获其中四成的年度拨款。
“对此,亚庇高庭也已于去年10月裁定确认沙巴是项宪法权利,并责令联邦与州政府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复审与协商;然而上诉与暂停令致使判决未能即时执行,实际落实依然迟缓。
杰菲里也是根地咬国会议员兼担布南州议员,他是在亚庇发表的文告中,回应首相拿督斯里安华週五的宣布时这么表示。
安华指出,联邦政府将在评估国家总体财政收益后,计划于10月份在国会提呈明年度联邦财政预算案时正式敲定沙巴40%淨税收拨款。
杰菲里强调,沙巴并非请求施舍或额外发展补助,而是在追索早已在建邦前达成并写入宪法的法定权利。若联邦难以明确识别来自沙巴的联邦收入,应建立透明且可独立审计的收入追踪系统,以现代数位与资料核对技术确保数据分流与验证,从而消弭计算争议并加速拨付。
他表示认同联邦在2026年提供的15亿令吉淨税收临时特别补助作为过渡性安排,但他明确反对将此类临时款项视为对40%宪制权利的最终和解或延宕理由。
他重申,沙巴2026年的应得款项估计介于50亿至200亿令吉之间,确切数额须以完整、核证的联邦收入记录为准。
杰菲里指出,若联邦与州政府无法就复审结果达成一致,应依宪法第112D(6)条将争议提交独立评估人裁定,其结论对联邦与州均具约束力。
他说,沙巴领导层应以更坚定立场捍卫权利;推动并允许州议会就40%与相关宪制权利进行讨论与决议,以示全民授权,而非仅属执政一方或特定政党的私有议题。
他说:“砂劳越亦受第112C条与第十表第四部分之宪制保障,尽管条文在分配公式上与沙巴有所不同,但并无原则理由拒绝给予砂劳越以透明、以收入为本的40%类似计算办法;沙巴亦应支持砂劳越争取公平份额,由双方与联邦协商最终配方。”
杰菲里表示继续拖延或以大选时点作为决定时机,等同将宪法权利变作政治筹码,无法解决长期贫困、基础设施不足、供水与电力不稳等根本问题。
他说:“必须立即执行40%宪制义务,不仅是对宪法的尊重,也是重申婆罗洲两州为联邦真正伙伴的承诺,有助修复联邦—州关系并带来广泛的民意支持。”(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