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商場雪糕店情殺案”,前未婚夫認罪,高庭本周五判刑

(亞庇9日訊)高庭宣判“亞庇市商場情殺案”,承認罪狀的前未婚夫,罪名成立,並展延至本周五(2月13日)判決刑罰。

高庭法官拿督蕭豪偉是在控方花了近2小時將提控文件和證物呈堂,以及聆聽控辯雙方針對刑罰做口頭陳詞後,展延案件至本周五判決刑罰。控方呈堂的證物,包括被告殺害死者的凶器,以及被告殺害死者過程的無聲閉路電視錄像記錄。

高庭法官指他確信被告認罪時,已明白所面對的控狀和所需承擔的後果,遂宣判被告罪名成立。

33歲的鍾慶豐(譯音)乃被控於2023年5月29日中午12時至12時20分之間,在亞庇某商場的一間雪糕店殺害一名22歲的女子,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的前一天早上,在亞庇某商場的百貨店購買了兩把利刀,並於2023年5月29日的早上11時30分左右,騎車摩哆車前往死者工作的商場。被告過後將利刀藏在右脚的襪子裡,並前往死者工作的雪糕店。

店内當時只有死者1人,死者即時發送了一則短訊予父親,告知對方被告在其工作地點。根據閉路電視錄像記錄顯示,被告與死者交談後突然坐到對方身旁,並摟著他的頸項和肩膀。被告過後亮出一把利刀捅向死者的側身和背部數次,過程中,被告感到疼痛和求救的呼叫聲,被商場的保安人員聽見。

被告並沒有理會死者呼救,在對方倒下後仍繼續用利刀捅向她的身體數次。他過後用櫃檯拿到的抹布擦去手上的血跡,並主動向警方報案。抵趕現場的救護人員為當時受重傷的死者施救,但她始終還魂乏術,不幸喪命。院方的剖驗報告顯示,死者身上有8處刀傷,其中有2處傷口是重複被捅傷。

辯護律師:被告激情犯罪

被告認罪後,其辯護律師艾渥保羅向高庭法官求情,指被告在之前的一段婚姻,與前妻育有一名7歲的孩子。被告已對罪行感到懊悔,選擇在案件開審前認罪。

被告與死者曾是一對戀人,並為了迎娶對方而皈依伊斯蘭教。兩人也曾在沙巴伊斯蘭宗教理事會大廈(MUIS),出席了2堂的婚姻課程。

他形容,其當事人的罪行是激情犯罪(Crime of Passion),被告案發前曾於加雅街撞破死者與其他男子約會,並與兩人正面對質。被告在案發當天原是為了邀約死者共進午餐,以修復破裂的感情,但因最終因為嫉妒和心碎,犯下大錯。

他指此罪案不屬於極端個案,被告已對自己的罪行感到萬分懊悔,盼高庭不判處被告死刑。

副檢察司達希雅潔恩則要求高庭法官從重量刑,指出這是一宗經過謀劃的命案。被告在案發的前一天購買利刀,並在光天化日之下,於人來人往的商場犯案,顯示被告對公共安全和人命毫不在乎。

她說,被告以極其殘忍且毫不留情的方式行凶,在死者倒下後仍多次用利刀通向死者的身體,足見被告是為了奪取對方性命。她要求高庭拒絕接納被告是激情犯罪,指出被告因激烈情緒而犯下罪行,不能成為他脫罪的理由,也不能和合理化他能以武器奪取他人的性命。

她續說,高庭若未對被告判處死刑,她盼高庭能對被告判下35年的監禁和12下鞭策。她同時援引刑事法典第426(1B)條文,向高庭申請判處被告罰款,並舉出法庭曾對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的被告,判處罰款的案例。

她指出,雖然沒有任何的款額能賠償人命,但鑑於死者母親呈堂的受害者家屬影響陳述(Victim Impact Statement),死者的離去造成他們家庭面對沉重的經濟負擔,因而要求高庭對被告判處罰款。

死者雙親仍未走出悲痛

較早前,死者的母親拿督希蒂阿米娜(66歲)出庭陳述受害者家屬影響時,指死者是她與丈夫(60歲)的幼女。已退休多年的他們原本應該享受天倫之樂,但幼女遭被告殺害後,他們直今仍承受難以磨滅的身心創傷。

她說,死者是在她42歲時高齡生下,一路撫養長大成人,並在21歲完成專業課程,之後到被告姐姐的店鋪工作。被告與死者相戀時,她曾把對方當成是自己的親生兒子對待,萬沒料到對方竟以這麽殘忍的方式,將她的寶貝女兒殺害。

“事發後我每夜難以入眠,需要看心理醫生。我對女兒的思念從未間斷,我還是無法接受她已離開我們。”

希蒂阿米娜在向高庭陳述期間,出席旁聽的家屬時而傳出抽泣的聲音,庭内氣氛顯得肅穆。希蒂阿米娜出庭後,被告在犯人欄幾乎一直處於低頭的狀態,沒有目視對方。

她續說,其丈夫當天接獲死者的求助短訊後,開車與她一同前往死者的工作地點。但他們抵達時,所看見的是被重重圍起的警方黃色警示帶,並被告知她們已失去了女兒。其丈夫直今仍在責備自己沒有能即使趕到,因為那是女兒向父親最後的求助,夫妻兩人仍未走出悲痛。 (10)